總統府昨天宣布,總統馬英九經廣泛徵詢各界意見後,決定提名顏大和出任下任檢察總長。
羅瑩雪上午列席立法院院會前接受媒體訪問表示,顏大和做人非常圓融,對人及部屬都非常和氣,但該做的事、該守的原則,顏大和其實都很清楚,「這一點我覺得是很棒」。
媒體詢問羅瑩雪,外界希望檢察總長人選能有審檢小組機制?羅瑩雪說,檢察總長要經立法院同意,就是由立法委員擔任這個角色,該問的事,立委都會問,其實沒什麼差別,反而是更公開。
法院組織法規定,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任期4年,不得連任。
法務部研議將最高檢特別偵查組降階,初步構想是由現行隸屬三審的最高檢,降為改隸二審的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媒體詢問羅瑩雪,這是不是削權?
羅瑩雪說,「不是」,是讓監督體制更完整,特偵組現行隸屬最高檢,沒上級機關,做緩起訴處分等沒再議的上級,制度面是個缺點;不過,目前還沒定案,只是朝這方向規劃,多數意見認為這樣調整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