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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銀行:代子公司台中商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受讓「豐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營業權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3.13 00:00
第二條 第20款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營業權利讓與2.事實發生日:103/3/13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豐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豐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不適用7.併購目的:為實現公司擴展目標與計劃,提昇證券經紀業務市佔率,以整合競爭優勢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每年證券業務收入及融資,活存餘額利息收入:新台幣1,000萬以上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擴大經紀業務規模及強化競爭力,對未來合併後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應有正面效益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不適用11.預定完成日程:103年4月16日雙方股東會通過後,再經主管機關核可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依相關法令規定承受豐興證券股份有公司權利義務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豐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範園:(1)在集中交易市場受託買賣有價證券(2)在其營業處所受託買賣有價證券(3)經營期貨交易輔助人(4)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複委託)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不適用16.其他重要約定事:無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18.其他敘明事項:本交易需取得相關主管機關之許可、同意或核准始生效力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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