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巨:公告本公司臨時董事會決議通過實施第六次庫藏股買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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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年前
第二條 第35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13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1,881,318,6775.預定買回之期間:103/03/14~103/05/13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80,000,0007.買回區間價格(元):9.35~21.30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57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18,001,000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102年11月12日至103年01月03日買回本公司股份18,001,000股。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第二次預計買回111,447,000股,實際買回2,193,000股,因執行期間股價回升,為兼顧市場機制,並維護股東權益,採以不影響股價為原則,致無法按預計數量全數買回。第三次預計買回243,822,000股,實際買回145,470,000股,因執行期間股價回升,為兼顧市場機制,並維護股東權益,採以不影響股價為原則,致無法按預計數量全數買回。第四次預計買回98,352,000股,實際買回97,889,000股,已達維護股東權益之目的,為顧及資金有效運用,致無法按預計數量全數買回。第五次預計買回47,000,000股,實際買回18,001,000股,已達維護股東權益之目的,為顧及資金有效運用,致無法按預計數量全數買回。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第十屆第一次臨時董事會議記錄。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不適用。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6%,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6.68%(依102第三季經會計師核閱財報),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本次預計買回公司股份對該公司之股東權益、每股淨值、負債比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未有重大影響,且預定買回股份、價格均依法規辦理,尚屬合理。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