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金:代子公司華南商業銀行公告遭金管會處以糾正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發布:(台灣時間) 資料更新:(台灣時間)
第二條 第39款1.事實發生日:103/03/132.違規情形:金管會來函針對華南商業銀行行員未依規辦理基金贖回作業且與客戶私下資金往來,核有礙健全經營之虞,依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應予糾正。3.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應予糾正4.預計改善措施:華南商業銀行已採行相關改善措施落實執行中。5.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