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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遠科技: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3.13 00:00
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13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25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新豐鄉新豐村16鄰349-1號﹝本公司二廠〈新豐廠〉 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2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監察人102年度決算表冊審核報告。 (3)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增訂報告。 (4)本公司公司治理守則增訂報告。 (5)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增訂報告。 (6)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式及行為指南增訂報告。﹝二﹞承認事項 (1)承認102年度營業報告書 (2)承認102年度決算表冊 (3)承認102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 (1)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7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25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受理股東提案1.受理股東提案期間:103/04/23~103/05/022.受理股東提案處所:303新竹縣湖口工業區光復南路34號3.受理股東提案資格A: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一項 且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一項或三百字者,該提案皆不予列入議案; 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會,並參與該項案討論。B:所提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C:提案股東於公司依165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 百分之一者,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D:股東所提議案得以郵寄(以郵戳為憑),或快遞檔案送達處所;或於公告 受理期間外提案者,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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