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1款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19,800,000元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03/01/02~103/03/31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股):不超過600,000股為限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新台幣25元至33元之間。惟股價若跌破買回股份價格區間下限,仍可繼續執行買回股份。5.本次實際買回期間:103/01/02~103/03/13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600,000股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新台幣18,005,576元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新台幣30.01元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600,000股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68%11.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