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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光效應 水污法擬加重刑責

中央商情網/ 2014.03.13 00:00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014年3月13日電)日月光及彰化電鍍廠非法排放廢水造成污染,環保署近期擬修正水污法,除提高罰鍰上限,並加重刑責最高至無期徒刑以遏阻。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上午審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土污監測標準公聽會擬鬆綁標準的專案報告及水污法修正案等,新任環保署長魏國彥備詢。

現行水污染防治法罰鍰上限最高僅新台幣60萬元,環保署提出水污法修正重點包括,放流水超標、污泥任意棄置罰鍰上限提高至2000萬元;妨礙查證罰鍰上限從3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

原規範於水污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的「不得任意稀釋、繞流排放」等禁止行為規定,提升至母法位階,增訂違反罰則6萬元至2000萬元。

另外,強化刑責規定,蓄意繞流含有害健康物質超標者,行為人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負責人或監督策劃人員,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排放廢污水致人於死,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將不法利得入法外,也增訂債權保全規定:對罰鍰、不法利得及代清除費用未清償者,聲請假扣押、假處分得免提供擔保。

環保署指出,水污法修正相關法制作業已報行政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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