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台中大都會歌劇院 「有條件」交由中央營運管理

台灣好新聞/ 2014.03.12 00:00
記者張喬安/台中報導

被臺中政府列為重大建設案的「臺中大都會歌劇院」,今日在市議會熱烈討論後做成決議,土地及建物交給中央文化部營運管理,附帶條件包括要求中央提供至少22億元等值或超值回饋給臺中市,扶植在地藝文團體等等,「有條件」交給中央。

部分議員指出,當初市府未提沒有能力經營歌劇院,而如今要送給中央,因此要求市長道歉,追究相關失職人員責任。無黨籍議員黃錫嘉與部分民進黨議員李天生、陳淑華、黃國書、賴佳微、黃國書、張耀中、何敏誠、謝志忠、邱素貞、王岳彬等人,在議事堂上反對臺中「割地賠款」,將歌劇院土地與建物無償送給中央,他們要求「合理回饋、市長道歉、行政究責」,並爭取以地易地,談好條件再送中央。

台中市長胡志強則捍衛政策強硬回應,「究什麼責?道什麼歉?這結果不是很好嗎?」因為環境改變,當時並沒有國家劇院的可能性,後來知道立法院將審議「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因此他全力爭取將歌劇院納入,這對大臺中有利,他反問「這樣有錯嗎?」胡市長也說「應該頒個獎章給我!」文化部當初反對,但是法案通過後,文化部長龍應台態度改變,親自到臺中當面向我承諾,市議會的要求,她會全力以赴。

胡志強強調劇院土地搬不走,都是中華民國土地,誰也不會賣掉,土地雖然捐贈給中央,但文化部每年要花3億多來養歌劇院,每年還要付土地稅與房屋稅計約1500萬至1900萬元,並補助臺中市的藝文團隊,此外,市府也會要求董事席次。但國民黨議員陳成添表示,中央與地方是伙伴關係,歌劇院送中央不是割地賠款,中央無償撥用給臺中市的土地價值上兆元,也未與市府計較過。

林汝洲、劉士州等部分議員認為,贊同歌劇院由中央管理,但他們認為當初興建的22億元經費,中央應該還給市府,或提其他替代方案補助臺中。沈佑蓮議員則建議,臺中至少爭取歌劇院1席董事。陳清龍、段緯宇議員也建議,市府向中央爭取相對回饋。對於議員們的建議,胡志強及文化局長葉樹姍都承諾,會亟力爭取。

最終議會做出九項附帶條件通過歌劇院土地建物無償交由中央營運管理,附帶條件內容包括:向文化部爭取設立大型國家場館至少22億元、爭取在臺中市增加各項文化藝術活動及文資保存經費、董事會應有市府代表席次,營運機制由市府推薦專業人士參與,中型及小型劇院應扶植在地表演團體、提出對學生與長者等市民的優惠措施,對於無法按原先計畫委外營運,及辦理追加預算造成信譽形象受損,市府應向市民道歉並追究責任、歌劇院不使用時應歸還市府、向文化部爭取以同等值回饋並明訂分年承諾。

更多:台灣好新聞:http://yam.taiwanhot.net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