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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人才運用彈性 營造良好經商環境

大成報/ 2014.03.12 00:00
【大成報記者林中貴/台北報導】為創備我國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與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等國際經貿協定的良好條件,並落實行政院江院長今年1月在政務會談的指示,就外國商會所提建言,加強督促、協調各部會,進行法規調和與國際接軌之審視與檢討,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03年3月10日,就外商高度關切之人力資源議題召開跨部會協調會議,針對國際學生來臺實習、外籍專業人士來臺工作規定、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等議題進行討論。

本次會議達成多項共識,重點如下:

一、 在國際學生來臺實習方面,商會建議我國可參考美國J1簽證作法,放寬國際學生得來臺短期實習。經主管機關說明,目前針對企業、法人、教育機構、律師及會計師事務所等已有具體規定讓外國學生得來臺實習;另針對醫事人員、律師領域之外籍人士已放寬可於畢業後申請來臺實習。至是否開放一般應屆畢業生來臺實習,國發會已納入「經濟移民政策」規劃研議,待政策方向決定後,經濟部投審會等相關主管機關將配合修正相關規範,國發會亦將持續追蹤後續發展。

二、 有關外籍專業人士來臺工作規定之鬆綁,目前國發會已在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中先行先試,將免除外籍專業人士來臺工作 2年工作經驗限制,提供人員進出自由化的友善環境。此外,在國發會提出規劃針對外籍人士來臺工作,聘僱資格採取較彈性之評點機制,使人才晉用更具彈性,活絡企業跨境人力資源運用。

三、 對於商會所關注高階或高薪員工可豁免延長工時及加班費規範適用之訴求,勞動部表示依目前勞動基準法第84之1條,屬核定公告之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書面約定工作時間、休假等,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即可。然為使公告項目更為周延,且符合業者實務需求,會議決議請商會提供建議新增納入公告之行業別,供勞動部納入修正參考。

四、 針對外商關切之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勞動部甫於103年2月10日函送行政院,會中經勞動部代表說明後,外商就草案相關用辭定義、派遣情形公告規定、不得「指定」特定勞工及過渡期規範已有充分瞭解;另就草案中派遣勞工比例上限,商會將提供國際作法,供政府機關於立法過程中參考。

自103年1月以來,國發會已密集進行4場外商關切事項跨部會協調會,積極促進外商與相關部會相互溝通,期能達成雙贏局面。對此,外商相當肯定政府持續對話、改善經商環境的決心,並認為透過密集的交流,將可營造臺灣穩定、透明及可預期之投資條件。未來國發會將持續檢視各商會建言,推動我國經商環境之改革與鬆綁,提供國外業者在臺營運之健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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