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近期發生多起嚴重水污染事件,例如高雄日月光埋設暗管偷排廢水、彰化電鍍廠排有毒電鍍廢水以及桃園觀音工業區廢水超標30倍等。環境法律人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等多個環保團體12日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盡速回應民間對水污法的修法需求。
環保團體提出包含「對違法行為提高10倍罰緩」、「明文禁止繞流排放、未經許可稀釋排放廢水等行為」、「明定3階段裁罰標準」、「增訂復工計畫公開審議制度」以及「確立政府資訊公開」等5大修法主張。水污法修法聯盟共同召集人律師詹順貴認為,重點在於「明定3階段裁罰標準」。詹順貴說:『(原音)土地一旦造成污染,再怎麼處罰,要回復其實很難。我們修法重點在第三點,明定3階段裁罰標準,因為過去要不要命停工、停業、廢止許可都授權給行政機關充分裁量權,但幾乎都很難裁下去,那我們現在希望是分它的情節,只有真正讓它停工、停業、廢止許可,我想這才是業者比較怕的工具手段。』
詹順貴也說,環保團體並非反對經濟發展,而是希望企業在營利之餘也應該兼顧社會責任。與會的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台聯立委周倪安與親民黨立委李桐豪都表示支持,呼籲朝野盡速完成相關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