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後還換車牌、變裝
新莊警方調查,主嫌蔡男案發前仍因強盜案假釋中,被列為桃園大園鄉的治安人口,因此不敢在家鄉犯案;蔡與家住泰山區的洪男討論後,決定行搶洪男住家附近的超商。
上週三晚間6時許,蔡騎著他的鈴木機車趕到泰山貴子路,2人先拆下車牌,蔡隨即戴上眼鏡、由紅色外套換穿格子樣式,各自騎一部機車前往超商犯案。
蔡嫌衝進商店,馬上亮出水果刀要脅女店員,繞進收銀台搶走現金6000元後,與洪男一同逃逸,洪男則在店外把風。兩人搶後再繞回附近巷弄,變裝回原本樣貌,重新鎖上車牌,各自返家。
警方連日來鍥而不捨,找到一部路過公車行車紀錄器,拍下兩嫌拆卸車牌過程,將2人逮獲,警另在蔡嫌身上起出毒品海洛因,訊後將他以毒品、強盜等罪嫌移送法辦,洪則依強盜罪嫌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