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情局:將依規定向葉玫求償
葉玫昨日獲釋後,開心擁抱媽媽,歡喜之情溢於言表,她表示未來將抱持感恩的心重返社會、努力工作、孝順媽媽。
葉玫母親廖文宜、乾媽及鄰居昨天到庭聆判,葉母表示,法官語重心長,判決兼顧「法、理、情」;乾媽則說,葉玫雖被處分,但法官也給了她機會,她們不會上訴。
不過,軍情局官員昨指出,葉玫目前為停役狀態,若判刑定讞並且除役後,將依規定向葉玫求償。
葉玫開庭時曾抱怨軍情局「嫌她化妝化太濃」,長官還要她應酬陪酒,她再待下去恐成「陪睡人員」,才決定逃離軍中;法官當庭斥責她不懂反省,都是別人的錯,如能成熟點,母親也不需這麼辛苦。
法官在判決書中,告誡葉玫守法觀念不足、任性而為,考量她經過此次收押及偵審過程,應知所警惕,給予緩刑。
葉玫母親聽到交保時,如釋重負。葉玫遣返回國至今五十一天, 葉母除例假日外,每天都前來會面,風雨無阻。
完成交保手續,葉玫從羈留室出來,看到母親,一個箭步衝上前抱住母親,兩人相擁落淚。葉玫眼角泛淚說,謝謝審判長的判決,感謝大家的關心及看守所老師的教誨,她現在最想做的是「回家,陪媽媽去散步」。
葉玫潛逃英國期間,遭軍檢發佈通緝,也被軍情局撤職、停役。軍情局官員昨表示,依規定停役超過三年就得辦理除役,由於葉玫停役達一年多,因此在未來一年多時間,若葉玫判刑定讞,而且停役達到除役年限,軍情局就會依規定向葉玫求償。求償內容將涵蓋葉玫就讀「情報專業軍官班」一年的訓練費用。
官員說,依據相關規定,畢業後要服役五年才能免於賠償責任,葉玫服役為二年左右,將按比例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