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服貿不對等 死的是台灣
蘇貞昌昨應邀參加國際獅子會的「守護台灣生命力講座」,主講兩岸服貿協議。他說,服貿協議要簽,可以,但兩岸要對等、互惠、公平,一定要經國會審查程序。
面對國民黨籍的內政委員會召委張慶忠嗆聲說服貿協議早該生效,蘇貞昌拿出立法院朝野協商的文件說,協商結論表明服貿協議應經立院逐條審查、逐條表決,服貿協議特定承諾表應逐項審查、逐項表決,不得予以全案包裹表決,非經立院實質審查通過,不得啟動自動生效條款。
江:盼合理時間內 完成審查
針對自動生效的爭議,行政院長江宜樺昨在立院答詢時則表示,有耐心等下去,盼能夠按立院的協商結論,依法、依程序審查,而在「合理時間內」完成審查;其他都是假設性問題,不予推測。他強調,現在完全看不出有宣布生效的可能性。
蘇貞昌昨並強調,服貿開放不對等、也沒互惠,最後死的都是台灣(產業)。台灣對中國是開放到底,中國對台灣則是關卡重重,好像大宅門,門中有門;以開放電子商務為例,中國只開放福建,而且中國開放電子商務還要申請ICP許可證,簽署不能破壞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的承諾書。
他再以貨運物流業的開放為例表示,這是實質不對等,台灣的貨運物流業是民間經營,而中國的貨運物流業是國企、省企在經營,有的員工高達七萬多人,一家公司就有五千多台貨車,像這樣的開放,沒有專章具體規範,台灣的生意要怎麼做?
蘇貞昌另舉美韓簽訂自由貿易協定(FTA)為例,二○○七年六月卅日美韓兩國簽訂FTA,但兩國國會都不滿意;後來兩國二○一一年重啟協商,美韓FTA在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才生效。韓國在簽訂相關經貿協議時,必須在一百八十天前通知國會,九十天前要做產業影響評估;反觀馬政府卻是暗中簽了服貿協議後才引發舉國譁然,哪有國家這種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