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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權利公約 立委籲納國內法

立報/本報訊 2014.03.11 00:00
【記者劉仲書台北報導】聯合國通過《兒童權利公約》已經25週年,因台灣並非聯合國成員無法簽署,為了強化台灣兒童人權保障並與國際接軌,王育敏、蕭美琴等立委,與展翅協會、勵馨基金會、兒福聯盟基金會等團體,於3月11日召開記者會,希望日前提出的《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草案,在本會期能順利三讀通過、落實國內法化。

(上圖)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25週年,為了強化台灣兒童人權保障並與國際接軌,多位立委與展翅協會、勵馨基金會、兒福聯盟基金會等團體,11日召開記者會,希望《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草案本會期能順利三讀通過、落實國內法化。(圖文/姜林佑)

近年許多怵目驚心的兒少新聞事件,及政府與兒少團體所調查的數據皆顯示,台灣的兒少人權面臨3大威脅:「易受暴」、「易染毒」、「休閒空間不足」,虐待兒童、殺子自殺、目睹家暴、性剝削、吸毒年輕化、休閒設施稀缺、網路色情暴力充斥等問題層出不窮,兒少團體認為,台灣的兒童人權有太多問題。

施行法更臻完善

此次《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草案,除了1989年的《兒童權利公約》,為了保障權利規範的完整性,也包含了2000年的《關於兒童捲入武裝衝突問題之兒童權利公約任擇議定書》、《關於買賣兒童、兒童賣淫和兒童色情製品問題之兒童權利公約任擇議定書》。

展翅協會祕書長李麗芬表示,在2010到2012年間,警方救援了1,537名性交易被害兒少。她說,目前國內的兒少性交易條例有些類型缺乏規定,例如利用兒少做色情表演、拍攝性交猥褻的圖片,這些都在《兒童權利公約》裡有所規範。

兒少的聲音不見了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專員吳政哲認為,青少年的休閒權非常重要,但台灣公立休閒場所都集中在6都,有20%的青少年不滿意自己的休閒生活。「大家想到青少年就只想到『教育』、『讀書』。」他說,孩子整天超過8小時都在學校,體育、美術、音樂課都被借去趕進度與考試,「孩子的聲音有被聽見、被重視嗎?」

吳政哲說,《兒童權利公約》非常注重兒童的「表意權」,國高中的孩子,多數被家長要求只要把書唸好,國家蓋很多場館也從沒詢問過他們的意見、不斷開發巨蛋,他說:「青少年需要親近社區的休閒文化場所。」

「每29分鐘就有1個孩子被虐待。」兒福聯盟基金會執行秘書黃韻璇表示,近3年平均每個月就有2個孩子因受虐而被父母殺死,兒童生存權與免於受虐的權利保障顯然不足。勵馨基金會專員洪雅莉說,2011年有1萬2千多位兒童目睹家庭暴力;2013年則有1萬6千多件,這些只是曝光受輔導的個案,真正的數量估計達10萬之多。關愛之家協會執行長林郁修說,外籍勞工意外在台灣生下的孩子是無國籍兒童,他們常常成為人球而被社會忽略。

履行世界公民義務

立委蕭美琴指出,這次推動國內法化,讓國際最高標準做為國內政策施行的最高指標,希望藉此機會去關懷國際基本權利不如台灣的國家。她說,例如巴基斯坦的馬拉拉,一位十幾歲的女孩子,為了爭取女孩子教育基本權利,到世界各處奔波甚至面臨性命威脅,「很多地方還有漫漫長路要走,用實際行動去關心國外的人權,是台灣作為世界公民的基本道德責任。」

立委王育敏說,《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目前獲得了27位委員連署,排進程序委員會審查,順利的話14日可進行一讀。她說,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簽署後,在2年內必須建立「國家兒童人權報告」,接下來每5年報告一次,並且3年內必須檢視國內所有法令有無違反公約或不足之處。她指出,行政院也將設立專責單位,全力推動所有公約內的相關事項。

▲為保障權利規範的完整性,《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除了1989年的《兒童權利公約》之外,也包含2000年的《關於兒童捲入武裝衝突問題之兒童權利公約任擇議定書》、《關於買賣兒童、兒童賣淫和兒童色情製品問題之兒童權利公約任擇議定書》等內容。(圖文/姜林佑)

▲▲&▲台灣為強化兒童人權保障並與國際接軌,推行立法要讓不同族群的兒童都能享有合適的兒童權利公約保障。(圖文/姜林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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