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11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NTD$144,773,539元,即預計每股配發現金股利NTD$0.8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擬配發員工現金紅利NTD$21,000元及董監事酬勞NTD$0元。(2)嗣後如因本公司員工執行員工認股權及庫藏股買回、轉讓,致影響流通 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及本次盈餘分派之 除權、除息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項,由董事會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