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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勤控:代子公司合勤科技(股)公司公告新增之資金貸與他人金額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3.11 00:00
第二條 第23款1.事實發生日:103/03/11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盟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均為合勤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權100%之子公司(兄弟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57497(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5000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50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00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為該公司營運需求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需提供擔保品(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361814(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787845.計息方式:依合勤科技第11屆第4次董事會決議,加計利息之利率為1%。6.還款之:(1)條件:於實際動用日後之一年內還款完畢(2)日期:未定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000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22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1.公告第5、6項數據係依據盟創公司民國102年9月30日之財務報表資料計算之。2.公告第11項數據係依據合勤控公司民國102年9月30日之財務報表資料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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