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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茂:泰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0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款繳納憑證劃撥掛牌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3.11 00:00
公告內容主旨泰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0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款繳納憑證劃撥掛牌公告一、本公司一○三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50,000,000元整,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01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53868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將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於103年03月14日先行依規定以股款繳納憑證上櫃買賣。二、茲將新股上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原發行股份:普通股34,617,33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46,173,380元整。(二)本次現金增資股份:股款繳納憑證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50,000,000元整。(三)累計上櫃總股數:含股款繳納憑證共計39,617,33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96,173,380元整。(四)股款繳納憑證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五)股款繳納憑證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六)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務代理部。(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係採無實體股票方式發行。三、股款繳納憑證劃撥及掛牌: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訂於103年03月14日(星期五)直接劃撥至認股繳款人指定之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存摺帳戶,並於同日上櫃買賣,請至往來證券商補登帳簿存摺即可,認股繳款人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上開增資股票俟奉主管機關核准本公司資本額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以無實體方式上櫃(原已掛牌之股款繳納憑證同時下櫃),屆時另行公告。四、未提供集保帳號及尚未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請先至各證券公司開立集保帳戶,並將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請股東憑「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及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填寫並蓋妥原留印鑑,駕臨或郵寄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本公司股務代理「兆豐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股票劃撥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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