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表示,台灣之星申請案於3月6日召開第1次審查會議,後續補正程序及核發系統架設許可作業比照前項3家公司辦理;另國碁電子於3月6日遞件申請系統架設許可,正由NCC進行審查中。
NCC強調,從102年10月30日行動寬頻業務決標後,6家得標者依其時程規劃遞送事業計畫書、頻率指配申請書、系統建設計畫等文件,NCC皆依規定審查所送申請文件,如應具備之文件不全或其記載內容不完備或記載事項誤寫者,由NCC通知限期補正。各階段審查,NCC皆站在輔導得標者的立場,使其所送資料符合法令規定。
不過,6家得標者所遞送資料仍有部分缺漏之處,特別是攸關消費者權益事項,例如:未具有緊急通報之細胞廣播控制中心(CBS)之建置計畫、缺漏對於偏鄉地區建設資料、未提供基地臺拆除後對用戶權益損害之補償辦法及未說明行動寬頻服務資費計算方式等10餘項,致使申請者花費時間在補正程序上。NCC呼籲業者於遞件申請前,應自我檢視資料完備後再送件,以節省公文書往返時間及減少補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