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3/03/092.公司名稱:中科大飯店(股)公司及新中科事業(股)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32.5%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公司已於103年1月26日取得中科大飯店(股)公司及新中科事業(股)公司2席董事席次,又於103年3月9日取得1席董事,共已取得3席董事,已達半數具有控制力。8.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