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街友喊搶劫 婦被逮
張姓女街友(60歲)因家庭變故淪落街頭,大都在高市河北、河南路的中山橋上,隨地而坐行乞;任職飯店房務清潔工的陳婦(63歲)平日買菜都會經過中山橋,常見張女邋遢行乞,認為她影響市容還妨礙行人通行。
陳婦8日下午經過該橋,又見張女乞討,上前喝令她離開被拒,陳婦索性拿走張女行乞的小盆,走了約50公尺,因行乞盆內有路人佈施的87元,張女又曾經出車禍,腳部受傷導致行動不便,只好大聲呼喊:「搶劫!」陳婦不理會張女叫喊,朝中山、八德路口快步離開。
熱心路人聽聞呼救聲,幫忙攔下陳婦並報警,陳婦解釋只是要拿到派出所報案,由於各說各話,全被帶到派出所偵訊。
陳婦供稱,因看不慣張女常隨地而坐,四處行乞有礙市容,甚至造成行人行走不便,才一時衝動拿走張女行乞用的小臉盆,想到派出所報案,請員警叫張女離開,等到警察趕來,她才驚覺自己衝動過頭。
張女則向警方訴苦,指若不是遇到變故,誰要淪落街頭?陳婦不但不同情,甚至拿走她辛苦行乞的家當,實在可惡。
社會局︰找社工處理
高市社會局長張乃千表示,為了避免衝突,保護彼此安全,建議市民最好打「1999」,由社工師及警察到場處理,協助安置在街友中心,予以專業輔導。張乃千強調,街友通常是無家可歸的邊緣人,只要不偷、不搶、不傷害人,希望市民能多些包容與接納。
警方表示,搶奪罪為6個月以上、5年以下的刑責,陳婦一時憤怒失慮取走他人物品,已構成搶奪罪嫌;陳婦也相當懊悔,大歎自己應留在現場請員警來就好,警方雖同情陳婦,仍依搶奪罪將陳婦移送雄檢,只盼院檢未來法外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