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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針對反核團體所提6大質疑之回應說明

大成報/ 2014.03.09 00:00
【大成報記者林瑞明/台北報導】針對反核團體對於核災逃生路線所提的6大質疑,台電公司表示,我國「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已明確規範民眾防護行動,並已藉實際的演習行動證實民眾防護作為的可行性。另外,福島核子事故之後,我國核電廠已強化後備電源與水源的準備。同時,更設置了「斷然處置」措施,即使廢棄電廠,也會確保爐心不會熔毀,類似福島事故及民眾疏散情況在台灣不會發生。

有關反核團體提出的「醫療資源」、「民眾逃生疏散規畫」、「資訊傳播」、「飲水安全」、「救難設備及救難包」、「斷然處置措施之可行性」6大質疑,台電公司說明如下:

一、當「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啟動應變機制時,地方衛生主管機關立即通報核災急救責任醫院待命收治傷患,並利用緊急醫療管理系統,掌握醫院收治傷患之最新情形。核災急救醫療分為三級,一級為各核能電廠醫務室,二級為地區醫院或區域醫院,三級為醫學中心。衛生福利部核災緊急醫療網已在南部與北部建立二級以上共19家的核災急救責任醫院。國內核災急救責任醫院現有之醫療資源包括急性一般病床16,103 床、加護病床1,756 床、一般隔離床156 床及骨髓移植隔離病床31 床;足以擔負緊急醫療之需。

二、因應日本福島事故之衝擊,我國於2011年10月重新公告核能電廠「緊急應變計畫區」之範圍擴展至8公里,同時也實施8至16公里範圍內的民眾防護規劃。台電公司委託交通大學於101年12月依據人口、車輛與道路資料之蒐集與分析、各電廠「緊急應變計畫區」集結點位置、收容所與疏散車輛需求、各電廠疏散路線之規劃、以及「緊急應變計畫區」路網疏散時間調查,完成海陸、路、空三路的調查結果,並已做為地方政府的「區域民眾防護應變計畫」之施行參考。

三、當「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下達緊急應變計畫區內之民眾掩蔽、服用碘片、或疏散指令時,地方災害應變中心將立即啟動巡迴廣播車、電視、電台廣播及村里民政廣播等系統,並配合各核電廠鄰近地區所設置的預警設施,告知民眾應採取的必要行動。各項民眾資訊傳播系統及其功能已在歷次的廠內、外之核安演習,以及地方政府所舉辦的里民疏散演練中,確認可滿足民眾資訊傳播之需。

四、經濟部為因應嚴重核子事故發生時所可能導致水庫水源區污染狀況,已於100年9月公告實施「公共給水及水庫原水輻射災害防救業務計畫」、「主要供水水庫管理單位為因應輻射污染監測措施」及「自來水事業因應輻射污染淨水廠監測措施」等應變計畫與必要行動;提供民眾飲水及生活用水的管控依據。

五、當民眾疏散指令下達時,民眾所需自行攜帶之物品均屬輕便型的個人用品;與其它災害例如地震及水災相類似。有關輻射偵檢、飲食、醫療、安全防護以及災情相關訊息服務等,均可在民眾抵達防護站或收容所之後立即獲得供應。倘須服用碘片,居住在核電廠鄰近的民眾已備有每人2日份的存量,或亦可至當地衛生所領用。

六、「斷然處置」措施是經過國內、外的安全分析及專家論證;保証了此項措施之可行性。我國各電廠已建置作業程序書,並藉由人員訓練、設備及人員測試、及緊急計畫演習;確認斷然處置的可信度及可行性。台電公司多次利用國際場合提出斷然處置措施,均獲得肯定與認同;斷然處置是必要的,而且提供了核電廠快速反應之行動,以避免爐心毀損。福島事故後,世界各國包括美國及瑞士的核電廠均陸續提出類似斷然處置措施;以移動式注水設備將淡水或海水注入反應爐之安全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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