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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貧窮化 性別不平等難題

中央社/ 2014.03.08 00:00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8日電)勞動部日前公布,台灣女性去年需比男性多工作近2個月才能得到相同薪資。,學者認為,「女性貧窮化」揭露台灣性別不平等難題。

勞動部2月底公布兩性勞工的「同酬日」,根據去年兩性平均薪資差距計算,若換算成時薪,女性需比男性再多工作59天,整年總薪資才會相同。

雖然勞動部表示,去年兩性薪資差距已經比101年縮短2天,但學者認為,對於長期以來一直存在著女性比男性更容易陷入貧窮困境的「女性貧窮化」問題,並無多大幫助。

台大法律系副教授陳昭如指出,同酬日縮短2天當然是職場性別平等的進步指標之一,但是仔細觀察可以發現,男女薪資差異成因相當複雜,不僅是同工不同酬,還包括職業選擇上的性別區隔、女性因為家庭因素退出職場或多次進出職場,以及女性較難升遷等因素。

根據勞動部統計,民國102年台灣女性的平均時薪只有男性的83.9%;因料理家務而未就業的女性有239萬餘人,男性則僅有3萬多人。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林秀怡指出,女性貧窮化的主因是女性薪資低於男性,連帶影響退休金收入;以及女性傳統上被視為需要承擔照顧責任,許多女性因為結婚、育兒、照顧家人等家庭因素退出職場,缺乏經濟來源。

另外,加上傳統重男輕女觀念,父母給予兒子的教育資源多於女兒、遺產繼承人又以男性居多等各種原因,造成女性更容易陷入貧窮的困境。

根據財政部統計,101年女性聲請拋棄繼承遺產的比率為63.8%,遠高於男性的36.2%;而申報遺產稅的繼承人中,女性繼承人僅占32.6%,男性占67.4%,是女性的兩倍以上,顯示有遺產者以男性居多。

陳昭如說,「民法」規定子女都可以平等繼承父母財產,但在男性繼承的傳統思想下,女性經常會遭到親族壓力,被迫聲請拋棄繼承,「自願」放棄遺產,讓男性得以繼承全部財產,因此產生出這種女性拋棄繼承遠高於男性的奇特數據。

此外,台大經濟系教授駱明慶在2010年的調查研究中發現,申請就學貸款的女學生多於男學生,顯示若家庭經濟較為拮据,家長較願意將資源使用在兒子身上,而排擠了女性接受教育的資源。在受教權人人均等的表象下,不同性別,所能獲得的資源或期待卻並不相等。

陳昭如指出,雖然保障女性的制度存在,但卻難以落實到現實層面,「法律上的平等」不等於「社會上的平等」。

和過去將女性視為丈夫的附屬品,或要求職業婦女結婚、懷孕就必須辭職的情況比起來,台灣社會的性別平等狀況的確有進步;但性別不平等仍然存在,只是形態不同,隱藏在平等外衣下的女性歧視,變得難以辨識也更難以解釋,甚至造成更複雜的社會問題,女性貧窮化就是其中之一。

陳昭如表示,近年婦女團體大力推動「照顧公共化」的理念,例如公辦托育、老人長期照顧,就是希望借此改善女性被迫承擔照顧責任,而犧牲工作和經濟獨立、陷入貧窮化困境的情形。

至於要改善傳統觀念,就必須持續仰賴學校進行性別平等教育,以及政府的政策宣導,才能真正創造一個沒有性別歧視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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