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界出身的王如玄律師提及,當時曾和被告勞工見過面,並鼓勵勞工:「透過司法途徑,也是一種運動策略。」她舉一九九三年「鄧如雯殺夫案」為例說,鄧長期遭丈夫性侵、家暴,她擔任辯護律師,堅持上訴,鄧從被判無期徒刑到改判三年六個月。此案還促使婦運界催生出家庭暴力防治法及性侵害防治法相關修法。
王如玄說:「沒有打官司,永遠不知道會有什麼可能性發生!」如今從關廠工人案的結果看來,似乎也是如此。
國民黨立委林德福昨在施政總質詢時詢問,若依判決結果而不對這十二人索回「貸款」,對於其他已索回的,會不會有前後不一的情形?
行政院長江宜樺回應指出,尊重判決結果。他表示,政府對關廠工人興訟,是依據法令必須執行的責任。司法針對不同個案逐一宣判,會在弄清楚後,請勞動部宣布接下來要如何處理。勞動部發言人陳益民表示,收到判決書後,會審慎研議最適切的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