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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案司法判決 軍法界五味雜陳

中央商情網/ 2014.03.07 00:00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2014年3月7日電)洪仲丘案一審宣判結果,最重只判8個月。當初許多軍法界人士就反對軍法移司法,如今司法判決結果出爐,心中五味雜陳;有人直言,若由軍法來判,會有不同結果。

陸軍下士洪仲丘疑遭虐死案一審宣判,僅前連長徐信正遭判8個月,其餘如前542旅少將旅長沈威志及副旅長何江忠、上士范佐憲等人均判刑6個月,引發家屬不滿,認為輕判,還痛批「黑色國防部」。

軍法官員今天受訪時表示,即便案子給軍法系統完成偵審,軍事檢察官求重刑,軍法官也不一定判重,「這本來就是獨立審判的精神」。

相關官員表示,根據桃園地院的判決結果內容,對沈威志、何江忠等人行為有所評價,認為無法想像他們對很多規定不清楚,但法官也會考量這些人沒有前科、素行良好,審酌動機、目的、犯後態度良好,作出量處;而且,一審判決後還可上訴,二審的法官會如何量處,也可能會有不同結果。

洪案發生後,引發社會關注,洪仲丘家屬質疑軍檢辦案不透明,加上公民團體訴求,廢除軍審聲浪無法遏阻,最後立法院火速通過軍事審判法修法,將非戰時軍人犯罪案件全面移交一般司法審理。

事實上,當初有許多軍法界甚至包括一般法界人士,並不認同率爾將軍法案件全面移交司法,但在當時的氛圍下,難以改變情勢。

一位軍法界高階軍官就說,軍人是特殊團體,部隊文化存在外界看不到的「眉角」,部隊為維護軍紀,處理事情和對事情的要求較為嚴格,會拿捏何時要判重、何時判輕。

他表示,不便對司法判決評論,畢竟過去外界對軍法有很多誤會。但他認為,洪案若由軍法來判,會有不同結果,「當時軍審一移出去,就可想見社會大眾、家屬一定會對結果不滿」。

不過,也有軍法官員認為,「判決的輕或重,是見仁見智的問題」,無論是司法或軍法來判,大原則都差不多,適用法條也一樣,過去也有少數軍法判決,被一般司法認為判輕了。

這名軍法官員表示,在部隊的軍法官或許會考量部隊特性、文化,一般法院的法官則考量人權等其他面向,兩者的觀照面、思考面不同,判法也可能不同,甚至不同的成長背景也有影響。

其實洪仲丘案無論在司法或軍法偵審,獨立審判的法官都有良心上的壓力,以實務工作來講,沒有一個法官或檢察官會刻意去縱放或冤屈誰,無論結果如何,社會大眾、媒體都有不同評價,也許可以給全體國人做一堂司法教育的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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