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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航: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整抗字第1號民事裁定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3.07 00:00
第七條 第2款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台灣台北地方法院103年度整抗字第1號民事裁定2.事實發生日:103/03/07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不適用。4.處理過程:不適用。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不適用。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判決主文為:針對台灣銀行就本公司延展裁定之抗告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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