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中表示,即便法規早已明定士官攜帶照相手機應給予申誡懲罰而非禁閉(悔過),但陸軍542旅的涉嫌人卻仍大言不慚地說「這與他們習慣的作法不同」,顯然不在意將洪仲丘送到禁閉室是否合法,就算違法也不妨礙他們要趁機教訓下屬的決定。
聲明中指出,這足以彰顯軍中放任長官恣意管教、濫權處罰下屬的部隊風氣,才是真正的違法亂紀,應該深切反省、改進。
聲明中表,在國防部的劇本中,「542旅頂多是非法拘禁」,但是公民集結的力量,期待是要指出軍中長官對於服役青年的生命的輕賤,竟能無視現行法令及程序規定,只要長官想整誰,就可以在於法不合、程序不備、文件不齊的情況下,粗暴地把人送到禁閉(悔過)室裡接受不人道的操練。
聲明中也說,雖無意過度苛責洪案被起訴的每名被告,但是同樣地也不願意對每個被告應該承擔的責任輕輕放下。
不能因為整個犯罪是由集體所形成,就讓每個人的責任被稀釋淡化,好像一切都只因為這是洪仲丘的不幸,而無人要為他的死亡負責。
聲明中說,原期待判決應反映每一名被告在這個部隊結構中,對於犯罪結果的行為貢獻,但很遺憾,院、檢仍然沒有警醒到在這個司法層次上的重要角色。
聲明中呼籲大家勿忘一個下士之死所帶來的教訓,家屬的悲痛可以漸漸放下,但軍中人權改革的腳步不能停下。103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