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0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5/29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光人壽大樓(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2段123號16樓大禮堂)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二)承認及討論事項:1.承認一○二年度決算表冊;2.其他議案。(三)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3/3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5/297.其他應敘明事項:開會時間為103年5月29日(星期四)上午九時正;有關本公司盈餘分配內容,預定於股東會四十天前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