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等民間團體、吳宜臻立委辦公室今天共同召開記者會,認為衛生福利部使用醫療發展基金試辦生育事故救濟,今年底結束3年計畫,在試辦期間,醫療機構與產婦和解後,由政府拿錢替醫方擦屁股,不是直接救濟產婦,況且產婦在未加入計畫醫療的醫院生產,萬一出事,無法獲得救濟。
黃淑英說,國家應儘速單獨立法及成立生產風險補償基金,當生產事故發生時,第一時間補償婦女,使婦女免於糾紛或訴訟的二度傷害,還要落實事故通報,探究事故發生原因以免再有不幸發生。產科醫院醫師也可以加入基金,當作是買保險分散風險,這可以從長計議。
生育事故救濟是由藥害救濟基金會代辦,自民國101年到102年10月底,共收到127件次的申請案,包括產婦死亡或殘障、嬰兒死亡或殘障、母嬰均發生事故等,共約救濟新台幣8500萬元,由涉案醫療機構轉發給產婦本人或遺屬。
黃淑英說,女人生產不是生病,單獨訂立小而美的「生產風險補償條例」,也有鼓勵生產的社會意義,不應將生產風險補償納入「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中,因為醫療對事故複雜萬端,恐怕會妨礙對女性生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