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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隆電子:修訂元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103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繳款時程及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3.06 00:00
一、本公司102年10月1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2,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320,000,000元,本次現金增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2年11月20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44150號函通知生效。並於103年2月19日經金管證發字第1030005207號函准予備查延長募集期間3個月至103年5月20日。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元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1.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2. I501010 產品設計業3. F401010 國際貿易業(1)積體電路。(2)各種半導體零組件之研究發展、設計、製造、銷售。(3)兼營與本公司業務相關之進出口貿易業務。(三)、原定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為新台幣肆拾億元,分為肆億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得分次發行之。本公司得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在前項股份總額內保留伍佰捌拾萬股為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股份,授權董事會視業務需要分次發行之。(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研發二路18號。(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得連選連任。(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76年5月4日,第20次修訂於民國101年11月20日。(七)、公告方式: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八)、本次增資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1,825,688,450元,分為182,568,845股,每股面額10元整。(九)、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面額及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保留10%,計3,200,000股予本公司員工認購外,並依證券交易法第28-1條規定提撥發行股數之10%,計3,2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其餘80%計25,6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以本公司目前已發行股數150,568,845股計算之認股率,每仟股可認購170.02189264股。(2)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或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3)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定為每股新台幣6.80元,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第一項之規定,本次發行價格皆不得低於除權交易日前5個營業日之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成。(十)、增資計劃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十一)、代收股款機構:於簽訂合約後另行公告。(十二)、專戶存儲價款機構:於簽訂合約後另行公告。(十三):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十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作業日期:(1)認股基準日:103年3月16日(2)股票最後過戶日:103年3月11日(3)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期間:103年3月12日至103年3月16日(4)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03年3月20日至103年4月3日(5)原股東催繳公告期間:103年4月7日起催繳一個月(6)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03年4月7日(7)現金增資基準日:103年4月9日(十五):主辦承銷商:華南永昌綜合證券。(十六):股票過戶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十七):有價證券發放: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同時逕予替換上櫃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股款繳納憑證上櫃日期及股票換發日期將另行公告。(十八):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1)陳列處所: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2)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三、本公司最近年度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四、其他說明: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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