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0年12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62086號函暨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規定辦理。二、公告事項:1、本公司101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於103年3月6日經員工繳納股款執行認股股數5,500股,並經洽詢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自民國103年3月12日(星期三)起上櫃買賣。2、轉換普通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票相同。三、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3樓 電話:(02)2311-1838。四、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