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文彥指出,目前光台北、新北市就有將近千件的都更案,若都更完正法案在4/12期限截止前尚未完成,也能有局部的法規可以依據。十一條法規中,重點包含:1.實施者應提供充分的資訊給民眾;2.通知須以雙掛號方式寄送;3.應增設公聽說明會機制,不過邱文彥補充,若權益變化上沒有太大影響,則作業程序可以簡化。
但是立委李俊俋與林淑芬認為,不應該將邱文彥提出的版本特別提出審議,應將此版本應與其他版本共同審查,避免造成往後產生任何爭議。
為了加速都更審查速度,由立委邱文彥與姚文智擔任召集人的都更條例初審小組,在昨日第三次內部小組會議中,將20多個版本併案,擬出共識版,只要朝野同意,往後審查會只需審查此版本,不須再宣讀20多個版本。至於法案中有爭議的條文,會另外提出,一一做審議。
最後朝野協商,張慶忠宣告將邱文彥提案與所有提案版本併案審查,將請內審小組於3/11再開第四次內部會議,預計將於3/17提交最後共識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