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總長黃世銘任期將在今年4月19日屆滿,依「法院組織法」規定須在總長任滿前1個月提名送立法院通過。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簡稱司改會)董事長瞿海源、執委黃國昌、林俊宏與執行長高榮志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檢察總長黃世銘即將卸任,「九月政爭」黃世銘與特偵組違法濫權,造成國家社會動盪不安,因此,新任總長的提名不應「黑箱作業」。
司改會要求檢察總長候選人名單,總統應立即公開司法院、法務部及其他團體推薦的候選人名單;仿照監委提名模式,立即成立審薦小組並說明提名標準;另外,列出十大提問要求總統與總長被提名的候選人應公開表示看法,接受公眾監督。
高榮志說,監委跟考試委員都設有審薦小組,而檢察總長的職權,如調查權就比監委大太多了,如果傳喚不到,就可以拘提、搜索、扣押,但卻連一個類似監察委員、考試委員的審薦小組都沒有成立,這不合理。
黃國昌認為檢察總長的提名必須公共化,要求被提名的候選人與總統必須回答十大提問,包括公開宣示絕不向總統報告個案?是否曾接到請託電話?在擔任檢察長任內有無落實書面指揮制度?是否贊成審檢分立原則?是否贊成廢除特偵組與理由等。
「司法人員人事條例」規定,檢察總長需曾任司法院大法官、最高法院院長、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行政法院院長或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者;或曾任最高法院法官、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高等法院院長或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合計5年以上者;或曾任簡任法官、檢察官10年以上,或任簡任法官、檢察官並任司法行政人員合計10年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