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勞工保險生育給付請領資格為: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者,按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當月(退保後生產者為退保當月)起,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給付補助費30天。
勞動部今天上午到立法院業務報告,中國國民黨立委蘇清泉質詢表示,鑑於台灣少子化、生育率低等問題,勞動部是否規劃比照公保,調整勞保生育給付補助,將生育給付從30天改成60天?
潘世偉答詢表示,如果勞保生育給付改成60天,預估每年增加支出新台幣31億元左右,但考量鼓勵生育,勞動部贊成朝此方向修正。
對此,民進黨立委劉建國質詢追問,未見勞動部將調整勞保生育給付規劃,納入業務報告書中,要求勞動部具體說明,推動執行時程?
潘世偉答詢承諾,修正相關條文其實很單純,會儘速完成相關法制作業,儘快送交行政院,力拚在立法院這會期順利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