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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越勞偕夫攜女 住祖墳

自由時報/ 2014.03.05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越南籍逃逸女外勞「阿水」和台灣的鍾姓男子未婚生女「玲玲」,一家三口因為沒錢,竟住在鍾男位於桃園縣龍潭鄉的祖墳,一住就是一年多。八歲的玲玲沒戶籍,無法上學,阿水於是投案,表示被遣返也要讓女兒好好成長。桃園縣專勤隊不忍,協助籌募一萬元罰款及機票,鍾男及女童暫由社會局安置。

桃園縣專勤隊調查,今年四十八歲的阿水於九十二年來台打工後逃逸,九十四年結識鍾男,兩人生了玲玲。鍾男如今已六十八歲,因罹患糖尿病而健康不佳,與前妻及兒女也沒有往來,和阿水、玲玲一家三口相依為命。

鍾男身體不好、無法工作,靠著每月五千元的政府補助度日,一年多前,一家三口實在走投無路,只好窩居在鍾男位於龍潭鄉的祖墳。靠著燒柴、取井水維生,晚上用塑膠袋當簾布,跟「祖先」睡在一塊。

阿水是逃逸外勞且未婚生子,導致八歲的玲玲無法報戶口,成了「幽靈人口」,無法上學,阿水便在墳墓前的小桌上教女兒注音符號、英文字母、九九乘法跟簡單的越南語。眼見女兒過了就學年齡,阿水和鍾男主動投案,她哭著說:「寧可被遣返、母女分別,也要讓寶貝女兒念書、過正常人的生活。」

專勤隊人員到三人的「住家」訪視,驚訝竟然這樣住了一年半。阿水說,每到晚上都會害怕,但玲玲說:「不覺得害怕啊!只要跟爸媽在一起就好。」讓專勤隊人員聽了好鼻酸直呼:「不敢相信這是台灣!」

逃逸外勞依規定要遣返,專勤隊人員先為阿水籌募一萬元罰款及機票,離台之前先安排女童做親子鑑定,確認鍾男及阿水是親生父母以取得身分,再視情況讓玲玲留在台灣,或跟著媽媽回越南。阿水未來如果與鍾男結婚,也可再度來台、一家團圓。 【影音】心酸! 沒錢繳房租 越女一家睡祖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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