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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創舉 產檢假5日 陪產假7日

自由時報/ 2014.03.05 00:00
市議員質疑︰根本沒加到假 只是冠新名

〔地方中心/連線報導〕新北市政會議昨天通過「新北市性別工作平等自治條例」草案,首創「產檢假五日」及「陪產檢假二日」,以及延長「陪產假為七日」三項福利措施。外界質疑根本是選舉近了,縣市首長開始開支票拚政績。

台中、高雄、台南︰應有全國一致性

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許昭興就質疑,名為「創舉」,實際上勞工的假期沒增加,只是冠上了新名稱。朱立倫為了博取個人美名,但只是表面功夫,年輕人不會為了假就生小孩,重點在於經濟狀況不好根本不敢生。

台中、高雄、台南市官員都建議應由勞動部訂立全國一致性標準,避免淪為地方政府競爭議題。

桃縣必要時不排除加碼 北市評估跟進

桃園縣長吳志揚則表示,會待升格後統一檢討,必要時不排除加碼。台北市長郝龍斌也認為是不錯構想,已請勞動局評估。北市勞動局長陳業鑫說,初步研議最遲在本週有結果。不過,陳業鑫也說,產檢假及陪產檢假有技術及執行層面問題,應以共同生活圈概念訂定配套。

新北市勞工局長謝政達說,此案純為獎勵民眾生育,無政治考量,且新北市只是針對中央「性平法」不足處「補漏」。實際上「產檢假」是併入病假、支半薪;「陪產檢假」併入事假計算、無薪;陪產假七天,前三天本是中央規定,後四天得不支薪,三者都不能扣全勤,對企業的影響僅為全勤獎金發放標準而已,事前已與工商團體座談溝通,不致對產業造成太大衝擊。

謝政達說明,孕婦懷孕期間至少進行十次產前檢查,但依現行請假相關規定,懷孕勞工無法以產檢為由請病假,僅能請特休或事假,還會擔心考績受到影響;若是進行染色體檢驗,更須配偶陪同,為解決部分懷孕勞工(如新受僱)無假可請困境,於自治條例創設「產檢假五日」及「陪產檢假兩日」。還有現行性平法雖規定有三天的陪產假,但產程較長或剖腹產,配偶仍無法全程陪同,將陪產假延長為七日,可讓配偶有更多時間照顧嬰兒及產婦。

此草案若經議會審議通過,再經中央核備,最快今年底可實施。

新北市議會國民黨團副書記長黃林玲玲予以大力肯定,認為政策是對年輕人最貼心的設想,除了孕婦可以安心產檢,準爸爸也能參與,又不影響全勤獎金與工作,對市民是一大福音,她全力支持。

主要城市生育津貼比一比

●新北市、台北市︰一胞胎2萬元,雙胞胎4萬元,三胞胎6萬元

●桃園縣︰各鄉鎮不同,一胞胎3千元到2萬元,雙胞胎6千元到3萬元,三胞胎9千元到6萬元

●新竹市︰第一胎1萬5千元、第二胎2萬元、第三胎2萬5千元;雙胞胎5萬元、三胞胎10萬

●台中市︰一胞胎1萬元,雙胞胎3萬元,三胞胎6萬元

●高雄市︰前兩胎各6千元,第3胎後、每一胎4萬6千元

●台南市︰一胞胎6千元,雙胞胎1萬8千元,三胞胎3萬元

製表:地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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