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新北市政會議通過勞工局提出的「新北市性別工作平等自治條例」草案,比性別工作平等法更有利勞工,多出五日產檢假(併入病假、給半薪,不得扣全勤)、二日陪產檢假(併事假、不給薪、不得扣全勤)、陪產假由三日增至七日(後四天不支薪,不得扣全勤)。勞動部說,支持地方政府照顧勞工的努力,是否推行全國「可討論」,與勞雇團體對話後,中央將審慎研議修法。~聯合報2014年 3月 5日頭版頭條
對於新北市政會議通過勞工局提出的「新北市性別工作平等自治條例」草案,比性別工作平等法更有利勞工,多出五日產檢假(併入病假、給半薪,不得扣全勤)、二日陪產檢假(併事假、不給薪、不得扣全勤)、陪產假由三日增至七日(後四天不支薪,不得扣全勤)。勞動部說,支持地方政府照顧勞工的努力,是否推行全國「可討論」,與勞雇團體對話後,中央將審慎研議修法。~聯合報2014年 3月 5日頭版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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