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立法院三讀通過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文化部行文台中市政府,要求依法儘速捐贈為國有財產,台中市議會教育文化委員會今天審議文化局送來的「台中大都會歌劇院」土地、建物及相關財產依法無償捐贈國有事宜提案。
民進黨市議員楊典忠、陳淑華、吳敏濟等人在會中高舉「沒有負責、市議會不背書」、「歌劇院與其送養、不如自己經營」海報,要求台中市長胡志強應該承擔這項政策錯誤、執行失敗的責任。
楊典忠說,以目前歌劇院土地價值超過新台幣170億元,再加上已投資的工程經費22.3億元,中央應該提供相對價值的國家建設給台中市,而且土地宜採「以地易地」方式處理也才合理。
市議員黃國書則表示,大都會歌劇院一定要朝國家級表演藝術中心方向營運,才能成為真正的歌劇院,才能嘉惠台中市民。
黃國書說,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完全針對台中市設有「捐地捐產權」的「路障」,他建議台中市向文化部爭取,將大都會歌劇院國有經營,與捐贈產權及土地一事脫勾處理,才不致於淪於雙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