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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人大:修法改進信訪工作

中央社/ 2014.03.04 00:00
(中央社記者馮昭、邱國強北京4日電)大陸12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發言人傅瑩今天表示,將改進信訪工作,透過行政訴訟法和行政覆議法修法,優化監督行政權力,將權力裝進制度的籠子。

中國大陸第12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2次會議4日舉行會前記者會。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記者提問指出,經常聽到大陸百姓寫信或示威,抱怨官員濫用職權,讓百姓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或人權、社會和民事權利受到侵犯。為什麼民眾只能被迫選擇上訪,而不能透過法院或司法體制來解決問題?大陸是否有可能取消信訪制度?

傅瑩表示,信訪在中國大陸是一個獨特的制度安排,這些年也發揮作用,對於上下溝通有重要作用。隨著時代發展、中國大陸社會發展變化,社會矛盾更加複雜。所以,信訪工作面臨新的壓力或挑戰,要進一步改善,從政策、改革已提出許多改進路徑。

傅瑩表示,要透過改革,把涉法涉訴的信訪納入法治軌道。通稱的「民告官」在現行法律上有兩條途徑,一是行政訴訟法,另一是行政覆議法。

傅瑩表示,大陸的行政訴訟法是20多年前制定。從調查研究的結果看,行政訴訟案件原告的勝訴率明顯下降;也確實存在行政部門不願意當被告、法院不願意受理的情況;民眾反映,不敢告、告也告不贏。結果就是讓大量的涉法涉訴案件進入信訪管道。

傅瑩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對行政訴訟法修法,目的是盡可能排除對「民告官」的阻礙。

傅瑩表示,行政覆議法是15年前制定。理論上,這是一個更便捷的救濟管道。但是從執法檢查反映的情況看,也沒有很好地發揮。有些地方、在基層,民眾沒聽過這部法律。人大常委會將行政覆議法的修法也列入5年立法規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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