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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幼齒妹「妝」成年 嫖客難辨判無罪

自由時報/ 2014.03.04 00:00
〔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新竹市陳姓男子與年僅14歲少女性交易,事後被起訴,他喊冤少女從外觀根本看不出未成年,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傳少女出庭發現,她發育良好且化妝細緻得宜,連法官也認為她看起來已經是個成年女子,因此判陳姓嫖客無罪。

檢方起訴指控,陳男去年3月中旬某日凌晨,經由林男媒介,在竹市某汽車旅館內,與年僅14歲的未成年少女以2000元代價性交易,起訴他涉嫌犯刑法姦淫幼女罪。

化濃妝 兩人未交談

新竹地院審理時陳男喊冤辯稱,不知道少女未成年,因為當天她化妝化得很成熟,完全看不出來是未成年,他確實不知道少女的年紀,因為媒介的林男說有個小姐缺錢,問他要不要性交易,在此之前他根本不認識該少女。

開庭時,法官問少女是否洗澡後才性交易?少女說是,法官又問洗澡前有無卸妝?少女說沒有,且當時化很濃的妝,性交易時陳男也沒有問她的年紀、工作狀況或讀書的情形,性交結束後,雙方沒有講話就直接離開。

法官也看不出是少女

少女告訴法官,性交易時化很濃的妝,當時已經快半年沒有在學校唸書。

林男也說,少女外表像是18歲,因為她會化妝、打扮,且聲稱自己沒有在唸書。

法官當庭勘驗,少女身高已有157公分,體重也有45公斤,堪稱「發育良好」。而少女先前也向檢警坦承,與其他男客性交易時,還曾說自己已成年、唸大學。

法官當庭勘驗案發時少女通知到案的照片,發現少女妝容細緻,髮長幾乎及胸,外觀上確足使人認為是已經滿18歲的女性,全案諭知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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