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關注服貿協議的律師賴中強批評說,馬政府在去年年底,將中國人士來台的四項法規,統整為單一法規,即「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並自今年一月一日生效,還取消了產業科技、商務活動原有法規中,對中國人士來台人數的上限,這種做法令他無法接受,更無法認同。
中國人士規避我就服法
賴中強指出,馬政府雖然說服貿協議不開放中國人民來台工作,但根據內政部提交立法院的公聽會書面報告,自二○○九年起至去年九月止,中國籍白領人士以「投資經營管理(負責人、主管及技術人員)」、「跨國企業內部調動」、「產業科技人士」、「商務研習受訓」、「履約服務活動」名義來台者已達三八二八五人次;此等名目,如果是外國人,依就業服務法均須向主管機關申請工作證,但在中國人士卻以「活動」、「服務」名義,規避就業服務法來台工作,未來在台人數只會不斷地往上攀升。
賴中強:建安全就業網
他認為,人民對於兩岸經貿往來與服貿協議造成的就業衝擊絕非杞人憂天,中國(大陸)籍人士來台「活動」、「服務」應適用就業服務法,並訂定外籍白領及藍領外勞總額上限(含中國籍),其數額應先與工會諮商、並經國會通過。立法院應先完成相關立法工作,建立讓人民安心的「就業安全網」,再來進行服貿協議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