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姓車主表示,一月十四日的通行費繳費單,遠通電收註明是二月十日寄出,惟因寄到娘家,老人家未注意,俟她拿到時已逾廿二日的繳費期限。廿六日到超商繳費,結果三元的通行費之外,加付了五元代收服務費,超商又收了五十元的「作業處理費」,經查才知還要補一筆五十元雙掛號作業處理費,但到昨日為止,她都沒有收到雙掛號催繳信件。
劉姓車主也說,兩筆通行費明明只隔三天,遠通電收卻要分兩次寄,讓車主必須跑兩趟,得付兩次代收服務費。
遠通︰分上半和下半月寄 才會有兩筆
遠通電收陳姓客服人員則說,繳費通知單分上半月和下半月,因此分兩筆寄出。至於催繳雙掛號信是在二月廿七日寄出,因二二八連假,車主應會慢一點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