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餘歲的張宗華,87年因強制猥褻案被高院判刑1年6月,90年1月1日出獄後,再於板橋、土城接連犯下6起性侵、猥褻女童案,並被查出87、88年間也犯2案,共犯下9案。他犯案方式如出一轍,都以「需要人幫忙、問路」等由跟女童攀談,再將對方拐到樓梯間性侵,被稱為「問路之狼」。
40餘歲的張宗華,87年因強制猥褻案被高院判刑1年6月,90年1月1日出獄後,再於板橋、土城接連犯下6起性侵、猥褻女童案,並被查出87、88年間也犯2案,共犯下9案。他犯案方式如出一轍,都以「需要人幫忙、問路」等由跟女童攀談,再將對方拐到樓梯間性侵,被稱為「問路之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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