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曼罕法院今天在沒有陳述判決理由下裁決,蘋果沒有侵犯IPCom GmbH & Co KG宣稱的兩項專利。IPCom宣稱宏達電(2498)侵犯的其中1項專利相關案件也遭法院駁回。
這些判決對總部位在慕尼黑的專利授權公司IPCom是一大打擊。IPCom以2007年向羅伯特博世公司(Robert Bosch GmbH)購得的行動技術控告行動裝置製造商。這批也適用於緊急求救電話技術的「100」系列專利,為IPCom專利組合的重心。
IPCom將今天這項用來控告蘋果侵權的歐洲專利稱作「100A」,在蘋果、諾基亞公司(Nokia Oyj FI-NOK1V)、宏達電、愛立信公司(Ericsson AB SE-ERICB)和伏德風集團(Vodafone Group Plc GB-VOD)紛紛質疑此專利後,歐洲專利局(EPO)於2012年認定此專利無效。IPCom提出上訴且獲得覆審。上個月歐洲專利局承認這項智慧財產權,同時也縮小其範圍。
在這個月稍早的蘋果專利案聽證會中,主審法官珂雪(Holger Kircher)表示,需要重新審查此專利的新措辭,法官可能會偏離2011年判諾基亞應負法律責任的判決,因為這項專利涵蓋範圍不同。
在另1份IPCom控告宏達電的判決書當中,這座法院表示,將另外檢視IPCom新提出的論點。(譯者:中央社陳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