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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慈商業區開發 北市:符規定

中央商情網/ 2014.02.27 00:00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014年2月27日電)台北市財政局今天表示,廣慈舊址商業區土地整體開發,與現行都市計畫規定相符,土地使用強度維持不變。

台北市都市計劃委員會今天審議廣慈社福園區都市計畫變更案,廣慈綠活社區聯盟上午前往台北市政府陳情抗議,要求都委會應退回此案重新檢討,同時呼籲北市府應召開公聽會與聽證會,以落實公民參與重新規劃,並依法進行此案的環境影響評估。

財政局表示,原「民間參與廣慈博愛園區興建及營運案」終止契約後,為回應當地居民期待及促進其經濟發展,經北市府檢討契約終止原因後,改採為社福用地、商業區土地以及公園用地等分區整體開發方式。

其中,社福用地由台北市社會局自行規劃興建社福設施;商業區土地由財政局以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方式進行開發;公園用地則由台北市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維管。

財政局說,商業區土地單獨整體開發部分,仍遵循原都市計畫相關規定,維持容積率為442%、建蔽率60%,土地使用強度維持不變。

此外,雖然都市計畫規定未來建築物1/2的總容積樓地板面積得供作住宅使用,但財政局規劃不開放興建住宅,因此也不會大量引入新住戶。

財政局指出,基地內現有樹群以及受保護樹木部分,也規劃由未來投資廠商依「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規定,於開發時檢附施工地區內的樹籍資料以及受保護樹木的保護計畫或移植與復育計畫等相關資料,提送北市府主管機關審查同意後,才能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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