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氣象地震合作 有內控機制

中央商情網/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翟思嘉、周羿伶台北2014年2月27日電)兩岸兩會第10次高層會談今天中午結束,雙方下午簽署氣象與地震監測兩項合作協議,主管機關在協議執行過程中會建立內控機制,無國家安全疑慮。

對各界關切的霾害問題,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局長辛在勤中午在海基會背景說明會上表示,這次兩岸氣象合作協議簽署後,如果發生夠大的霾害,可以掌握霧霾抵台的時間。

相關人士透露,兩岸兩會(海峽交流基金會、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簽署的氣象與地震監測兩項合作協議,已通過國家安全審查機制,協議內容範圍以中央氣象局執掌的主管業務為限,經國安單位及學者專家就國家安全、國防、科技、政治等各層面影響審查,認為並無國家安全疑慮。

這名人士說,主管機關必須在協議執行的過程中,建立內控機制,並就簽署協議後的落實情形嚴格監督。

兩岸地震監測合作協議的合作範圍包括:地震監測業務合作、地震監測應用技術交流合作、地震防災宣傳和科學普及教育,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地震合作事項,共4大項合作。

官員指出,透過資料即時交換以監測不同規模的地震活動,舉辦地震測報技術研討會、人員互訪、地震防災與科學普及教育交流等,未來將能夠有效提升兩岸地震監測能力,並強化兩岸人民地震防災的意識。

兩岸氣象合作協議的合作範圍包括:氣象業務交流與合作、氣象業務技術交流合作、氣象業務人員交流,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氣象合作事項4大項。

官員認為,面臨颱風、豪雨、熱浪、寒潮等愈來愈難以預測的災害性天氣,建立氣象預報作業人員互相諮商與溝通的機制與管道,及天氣預報產品的即時交換以有效掌握天氣系統變化趨勢,目的都是為保障人民安全。舉辦研討會及作業人員互訪,則是加強預報作業及預報成果的交流,以提升預報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