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交流基金會副董事長張顯耀補充解釋,這次氣象局和兩岸氣象合作範圍,可以透過監測了解大量霧霾來台的時間,但霾害防治或空氣品質監測就屬環保署業務。
海基會副董事長張顯耀、中央氣象局長辛在勤和氣象局預報課課長陳怡良,中午針對稍早兩岸兩會第10次高層會談內容作簡短說明,辛在勤和張顯耀並就媒體有關霧霾的問題,作上述回答。
辛在勤表示,霾是屬於天氣觀測項目之一,交通部當然也有霾的觀測,但監測霧霾含量不在氣象業務範圍內。
他解釋,霾害觀測包括知道會發生外,還要知道霾害怎麼來、有多少霧霾量。就這次氣象協議而言,如果發生夠大霾害,經過多久時間來到台灣,這是可以掌握的,但至於有多少霧霾量的問題,就屬於環保議題。
辛在勤也說,不過掌握空氣品質和氣象預報的結合可以使服務層面更廣,但需要其他業務主管部門下一階段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