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學聖中午受訪表示,「既然做了抉擇,就要勇於承擔」,但他相信過一段時間後,大家就會知道他是站在民眾正確一方。
立法院於1月27日、28日召開臨時會,28日處理地政士法覆議案,陳學聖投票反對覆議案,違反國民黨團決議,國民黨立院黨團移送考紀會懲處。
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在提案中表示,黨團發出甲級動員令,但陳學聖於處理覆議案投票表決時,與黨團持相反立場,反對覆議案。建請予以停止黨權半年處分。
經考紀會審查指出,陳學聖違反黨章第35條第1項第1款規定,「違反本黨主義、黨章、政策綱領或決議」,決議給予陳學聖停止黨權1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