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女兒隔離 重判25年
值得關注的是,被害人案發後已由社工安置,雖已成年且長得亭亭玉立,但幼年傷痛陰影仍難抹去,日前在高院開庭時,仍堅持不原諒父親,且一再懇求,勿將她住址、工作地址等資料告知父親,以免再次受害。
阿明利用妻子工作或假日外出,將11歲女兒叫到房間,喝令脫衣服,並上下其手。女兒懾於父親威嚴,依言行事,但向父親求情說「我不要」,並拚命抵抗,仍被性侵得逞。
被害人說,受不了父親性侵惡行,告知高中老師報警處理。檢方認定,阿明性侵女兒106次,將他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並求處最重的法定刑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