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進步黨籍議員羅文欽日前深夜在KTV喝酒唱歌,當時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許姓警備隊長執勤臨檢勤務時,羅文欽涉嫌向員警罵髒話,並疑似發生身體推撞,被警方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桃園檢方偵辦。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下午傳喚羅文欽到案說明,羅文欽在律師陪同下抵達地檢署,但顯得相當低調,在進入偵查庭前,先數度鞠躬向外界致歉。
經過近5個小時的訊問,羅文欽晚間被依妨害公務罪嫌,裁定30萬元交保,家人在6時30分帶著交保金,辦理交保。
羅文欽交保後,數度鞠躬再度致歉,但強調從政以來認真負責,受到選民的肯定,不能因為酒後的錯誤行為,抹煞他的一切。
對於記者問到,民進黨中央可能會對他處以黨紀處分,羅文欽則避而不談。
羅文欽在致歉時,一時說溜了嘴,說了「本席向外界深深抱歉」,後來立刻改口為「本人」。
羅文欽也發表書面聲明指出,對於「不雅言語」,他認為是當民意代表的最不良示範,向外界鞠躬道歉。
對於部分報導指出羅文欽開設賭場並炒地皮,他表示絕無此事,如果有影射屬實,將退出政壇,終身不再從政。
羅文欽表示,完全尊重司法,相信司法還他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