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5款1.事實發生日:103/02/252.原公告申報日期:102/12/23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熒茂亞洲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美金4,012仟元;深圳巿聯懋塑膠有限公司增資人民幣47,200仟元。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103年2月25日董事會修正增資金額,熒茂亞洲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不增資,以自有資金間接投資大陸地區深圳巿聯懋塑膠有限公司,深圳巿聯懋塑膠有限公司增資人民幣96,000仟元(約新台幣481,728仟元)。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全部用於資本支出,償還借款及充實營運週轉金。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